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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钾肥!蕉农损失173万

假钾肥!蕉农损失173万

 假钾肥!蕉农损失173万  

  标示氧化钾含量≥60%的“进口氯化钾”,实际含量仅为4.1%

  □文/图 本报记者 余显茂

  实习生 邱晓萍
  
  再过10多天,就是中秋节了,正是秋蕉上市旺季。但东莞蕉农梁伟江和林伟枢丰收的希望,变成了泡影。有着近20年种蕉经验的梁伟江做梦亦想不到,今年一亲戚农资店竟卖给他数十吨假劣冒牌“中化加拿大氯化钾”,施用后致使867亩香蕉减产失收,直接经济损失173万元。目前,梁伟江和林伟枢已委托有关律师,将起诉农资店索赔损失。
  
  蕉蕾非正常掉落
  
  成片的蕉树、蕉叶枯黄,蕉根坏死,蕉蕾折断倒地,生成的香蕉个头短小。9月3日下午,记者在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洲面村采访调查时见到这样的景象。这块连片867亩的蕉地,正是东莞蕉农梁伟江和林伟枢近年承包的。

  梁、林均是东莞麻涌漳澎村人,有着近20年香蕉种植经验。林伟枢告诉记者,近年蕉价相当稳定,蕉农种植热情高涨,但因麻涌种蕉时间过长,病虫害过多已不适种蕉,须换地种植。2004年,他与同村蕉农梁伟江合伙,转移到佛山三水芦苞镇洲面村承包525亩农田,2006年又承包了342亩,如今香蕉种植面积达867亩。

  尽管转移到三水种蕉,但梁、林两人还是回到麻涌购买肥料,极少在三水当地购买。为何不惜远路赶回东莞买肥?林伟枢透露,在麻涌种蕉10多年,全部肥料都是在漳澎村孔某农资店购买的,从来没出现过质量问题,“这个农资经销商已做了20多年肥料生意,我们非常信任他。况且,他还是我搭档梁伟江的远房亲戚。”

  直至出事前,梁、林香蕉补钾时施用的氯化钾肥,全是从东莞孔某农资店购进的“中化加拿大氯化钾”。林伟枢说,今年6月,我们在为867亩香蕉施肥时,突然感觉到蕉树生长不对劲,本该开花抽蕾很好的蕉树,但花蕾一长出来就掉落。而且,长势非常弱,叶子较小、叶肉薄,部分还出现枯黄现象,甚者不正常脱落。

  这时,林伟枢才回想起去年的情形,春蕉亦出现了同样的症状,当初他还以为是某种病害所致,不大在意。“种蕉那么多年,极少遇到过这种情况”,于是,他开始对这种肥料质量产生了怀疑。
  
  氯化钠含量竟达89%
  
  7月初,梁、林两人将两份样品送至佛山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化验,一份是在三水某农资店购买的“中化加拿大氯化钾”,一份是东莞亲戚孔某农资店购买的“中化加拿大氯化钾”,化验结果让他们大吃一惊:同样标称≥60%含量的氯化钾,前者含量为61%,后者含量仅为4.1%,两者相差15倍。

  50公斤装的肥料,只有4.1%的肥料元素,那余下的是什么东西呢?7月18,他们又再次把样品送至佛山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要求检测其他成分。化验结果让他们当头一棒,氯化钠含量高达89%!也就是说,整包肥料主要成分是工业用盐的氯化钠,“黄叶、烂根、断蕾……氯化钠是造成此次香蕉减产失收的罪魁祸首。”

  得知使用的钾肥是假冒产品后,他们从当地购买了同品牌的真钾肥。记者在他们的化肥仓库中发现,真、假两种钾肥,外观几乎一模一样,颜色、生产厂家、地址、联系电话均一模一样,非专业人士难辨真假(快速鉴别真假“中化加钾”肥的知识可详见本报今年7月12日第九版——编者注)。

  事发后,梁、林两人按化肥包装袋上的电话,致电中化公司反映情况。接报后,该公司立即派人前往深入调查,称梁、林从东莞购买的标示“中化加拿大氯化钾”,并非是他们公司进口的产品,而是假冒产品。该公司还提醒,农民朋友如怀疑所购买的“中化加钾”是假肥,要即刻到权威部门进行检验,并将结果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农民在购肥时一定要索取购货发票或单据,权益受侵害时可合法维权。

  7月31日,梁、林向东莞麻涌镇工商分局举报,工商分局在孔某农资店里当场查扣了9吨氯化钾,亦证实是假冒产品。

  据梁、林两人的购肥单据统计,从去年2月到今年7月,他们共从漳澎孔某农资店购买了91吨标示“中化加拿大氯化钾”,货值约18.7万元,已用了88吨,还剩3吨。
  
  未达成赔偿协商
  
  “年初,春蕉因‘蕉癌’事件,蕉农损失惨重,寄望秋蕉丰收卖个好价钱,但如今我们再次落汤了。”看着周边蕉农丰收的喜悦,林伟枢眼角却溢出了苦涩的泪水。他告诉记者,该村其他蕉农过去也曾有使用过这种假钾肥,但在使用效果不佳之后便立即停止施用,他们基本没什么大的损失。

  他说,正常情况下,每株蕉树产量为50-60斤,用了该肥后,产量仅为20斤,有的甚至连蕉蕾都没保住。而且,本来在中秋前上市的香蕉,因长势不好至少要推迟两个月上市。如果按2000元/亩计算,867亩香蕉至少损失了173万元。

  化验报告出来后,梁、林两人认定是因施用东莞某某农资贸易有限公司孔某农资店经销的假冒“加拿大钾肥”,造成蕉园重大损失,于是第一时间找到这家公司负责人讨个说法,但该公司负责人坚决否认此事。之后,再次来到该公司,在“铁证”(化验报告单)面前,该公司负责人的态度有所改变,同意赔偿损失并签订了协议书。

  记者在双方签订手写协议书中看到,东莞某某农资贸易有限公司孔某是在7月26日与梁、林签订协议书的,承认了梁、林在其公司购进的加拿大钾肥是假钾肥,并同意在三天后赔偿款项,但未提及赔偿金额,三人签字并留有指印。但是,三天后至今,孔某再也没主动联系梁、林商谈赔偿事宜,他还称没卖假肥,协议书是被逼签字的。

  目前,当地工商局虽然查扣了该公司的假冒肥料,但仍未就梁、林的蕉园损失责令该公司赔偿问题作出答复。鉴于此,梁、林已经委托律师,将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东莞某某农资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假冒肥料。

  据梁、林委托的律师标示,贩卖假冒产品金额超过5万元可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证据确实,孔某已经触犯了刑法。广东省农业部门负责人表示,按照有关法律,可参照前三年的香蕉产量、价格和相关收入,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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